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在2009年左右被拆迁,在2012年12月时用
拆迁安置协议付了80%的房款预购了一套
安置房,签署了一份经济适用房定向购买协议。然后期间一直到现在我们没有收到过接房通知。但是房子修好了,我们认识一起买房的人前去询问也有人自愿的就接房了,但是当时小区质量并不能接房,因为开发商那边好像是手续不全,整个小区各种施不完善,很多审核未通过,小区的证也没有,房屋里面也破破烂烂也没有整改,开发商当时还有法律纠纷等等,于是我们没有接房,开发商还有过延迟交房的赔款。并且这么多年到现在小区已入住的房产证也无法办理。听说最近小区才把各种手续完成,拿了大证,让我们去接房,付完剩余房款,并签购房合同,网签,并且承诺办房产证。但是在这之前,要求我们把这几年的物业费补齐,从2014年起。我想咨询下,这个房子到现在我购房合同网签都没签,未接房,
物业管理费不应该是我们负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