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明确的回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4-09-11 21:17: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现就以下问题向您请教: 根据劳动法规定现行法定工作天数每月是20.92天(365-104-10)/12。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支付工资。请问: 1.20.92天里是否可以理解为依法支付的10天法定假日工资已分解包括在里面? 2.20.92天里不包括分解的10天法定假日工资,用人单位需另支付10天的法定假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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