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4-10-15 13:28:50
问题描述:
我过去在谈恋爱期间肚子里有了孩子,我和男朋友一起去领结婚证时才发现他过去离过婚,所以我就离开了他。此后于1998年在上海生下了孩子,今年孩子七岁了要上一年级,我就去了计生办要求报户口,计生办却要罚我5万元“社会抚养费”,我一个人带孩子已经很苦了,政府还要我罚那么多的钱,无奈之下我去派出所直接报了户口,但是计生办告诉我他们要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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