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店仍不批准我的辞职,我擅自离开岗位,酒店按我旷工处理不结算补休假的工资给我并扣我的押金.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09-13 10:19:50
问题描述:
我2003年3月20日进入南宁国际大酒店工作至今,因以前不能按国家规定得到正常休息 我加上年假已有近四十天的休假? 现我另找到工作需要辞职, 酒店领导以人手不够不批我的辞职报告. 请问这理由成立吗 ?另一点就是: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我是否可以用四十天的假来冲抵这一个月, 交了报告就可以直接离开工作岗位. 谢谢您 !!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