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7-03-09 05:31:38
问题描述:
前人女朋友也和我分手也20多天了,现在要我出一万元人民币赔偿!强迫我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要我在20天内缴纳!可我现在手边没有那么多钱的,况且我也不愿出!我和我现在的女朋友也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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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任女朋友向我提出分手后,现在向我索赔一万元人民币,我应该给她吗?
2.我可不可以用婚姻法的第三条,干涉我的婚姻自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3.在她家人的压迫下,强迫我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规定在20天内缴纳,我可以告她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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