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询问了法院,有其它单元是空置,我们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其它单元划付给我们吗?再想请问下,如果我坚持调解书拿房,不拿钱,那到该发展商到了清盘的时候,法院会把我作为债权人而进行清算后的资产分配吗?
更新时间:2004-08-26 11:27:17
问题描述:
本人在1997年在广州购买了一间商品房(烂尾房).面积80平方米,总价55万,但到1998年前已交房款44万元正,但一直发展商未与本人签定<<房地产预售契约>>,只是出据了收据.99年未本人已与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法院已出据了民事调解书,要求发展商30日内与我们签定<<房地产预售契约>>.但后来法院一直无法执行,因该房产早在97年已抵押给银行.(所以只有调解书,但一直无法执行)现时该发展商已解散,该栋商品房好象已有新开发商接手,今天法院又召集了我们,说要求我们拿钱,还说拿楼的可能是什么都没有了,要求我们这个星期给他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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