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是不是应该要按泉州标准进行赔偿?提起要按泉州标准上诉的胜诉高吗?
更新时间:2020-07-04 05:10:24
问题描述:
2015年发生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成植物人,2015年有调解赔偿过一次,今年对方又提出赔偿护理费,医药费等等,法院现在判按
厦门标准赔偿护理费等等,对方和我方司机都是
泉州人,事故发生地也是泉州,住院在泉州,护理在泉州在家护理,车牌和保险都是厦门,但车长期在泉州使用,是不是应该要按泉州标准进行赔偿?提起要按泉州标准上诉的胜诉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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