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达成了房屋买卖的协议,甲乙之间的定金的效力如何?那么定金和违约金可否并用?
更新时间:2020-09-04 18:09:25
问题描述:
2015年7月,甲与乙达成了
房屋买卖的协议,甲将自己的一套位于“鸟巢”附近的房子卖给乙,约定价款为160万元,12月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乙向甲支付了定金40万元。到了11月份中旬,由于房价上涨,乙反悔。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之间的定金的效力如何? (2)如果订立
合同时约定的定金为40万元,实际交付20万元,效力如何? (3)本案中,乙明显违约,如果甲乙在合同中同时还约定了
违约金30万元,那么定金和违约金可否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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