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有权向公司要工资(至少是基本的生活费)吗?还有这种情况我的适用期应该如何算?恳请您给个明确的指点,谢谢!期待你的解答。
更新时间:2004-09-17 13:36:54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六月底大学毕业,同时与一家私营企业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提到我的适用期是两个月以及适用期的工资待遇和适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但在我们接受公司的一个月培训后,公司突然提出给我们放假(至今快两个月),并说放假期间没有工资。公司放假的理由是他们的厂房和设备还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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