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些要求合理吗?哪些能被支持?
更新时间:2004-08-19 17:59:23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20名员工7 月1日与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家旅行社联系,以每人150元到清远黄腾峡漂流.在漂流过程中一位员工(汽车司机)不慎落水受伤。当时黄腾峡方面送该员工到清远中医院治疗。清远中医院鉴定为右手掌有三条伤口,最大的一条长6CM,深2CM,当时为其缝10针并进行相关治疗。当日该员工返广州后每天到花都区中医院进行后续治疗,7月14日拆线,7月16日伤口基本愈合,生活基本能自理。8月13日,由于该员工还不能正常从事自己的岗位工作,被公司下岗,给最低工资,一直到正常工作为止,7月1日至8月13日因责任由旅行社造成,按事假无待遇。治疗结束后,该员工多次找旅行社协商解决事宜,但旅行社说只负责医药费,其余的直接损失都不与赔偿。这些直接损失包括:一、7 月日至17日生活护理费每天50元共850元;二、7月1日至8月13日 工资性收入2500元;三、治疗及解决问题交通费450元,四、7月1日至8月13日营养费每天30共1290元;五、现在到正常工作的工资损失。 据了解,黄腾峡漂流门票是含旅游意外险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