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法律如何处罚?很急。谢谢
更新时间:2007-03-06 10:12:44
问题描述:
地点:辽宁省
我哥哥:某高校后勤处工人。现有财产大约14万(包括居住楼房,价格8万)离婚,有一女,我哥哥抚养,目前读大学2年级
哥哥的前妻A:本地居民。已经和我哥哥离婚18年。离婚原因是她作风不好,常时间在外边和其他男人同居,并且主动提出离婚。
现在同居妻子B(举行过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5年):本地农民(离异,现有一男,由男方抚养),我们家庭已经接受她,哥哥的单位及同事也已经认同她 是我哥哥的妻子。
现在我哥哥的现在妻子B已经怀孕6个月了,本来打算去外地生下来(现在也在外地),然后由我(我在广州定居,有一女)抱养。
上个月,不知道前妻A如何得知现在的妻子B怀孕,打电话给我哥哥的女儿,我哥哥的女儿寒假回家后,就开始大闹,说要写举报信,要告诉
我哥哥单位领导,并且扬言小孩生下来要掐死。后来向我哥哥索要20万元和我哥哥现在居住的楼房(价值8万左右),经过协商我哥哥给了
她房产和3万元现金,并且负担她剩余两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及将来找工作的花费。她也同意会学校继续读书。我们大家都以为事情过去了。
可是她同意后的第5天,也是她回学校后的第二天,我哥哥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及本市的计生委同事收到举报信,并且我哥哥的前妻来我哥哥单位散发传单。闹得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现在街道的人和我哥哥单位的领导已经和我哥哥说处理意见:
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形成事实婚姻,按照超生处理
1、现在把孩子打掉。
2、如果不打掉,开除我哥哥工职,并且罚金5万元。
请问
1、如果我哥哥说,女方已经和他分开了,他也找不到女方,因为没有登记,他也没有权利干涉女方。那么街道和单位还会以超生处罚吗?
2、如果我哥哥说,双方感情不和,他也不能确定孩子是谁的,并且现在已经分开,请问那么街道和单位还会以超生处罚吗?
3、现在已经怀孕6个月了,如果在拖一个月,等7个多月的时候,进行刨腹产,然后由我抚养,然后回老家说小孩早产了,没有活,可以吗
4、最后打算,把孩子打掉,那给我哥哥给他女儿的钱(没有字据)可以要回来吗?现在钱在我哥哥前妻(现在女儿的生母)那里!
事情很急,谢谢各位律师了。
另外有一件事不懂,我哥哥的女儿,小时候经常唱世上只有爸爸好,她也知道她妈妈没有养过她,她很小的时候,她妈妈就和别人跑了,并且回家偷我哥哥的钱。可是现在还是和她妈妈亲,她妈妈还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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