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是否属于工伤死亡?如果属于工伤死亡,他们该怎样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我们家属该如何讨说法?
更新时间:2004-08-16 23:46:39
问题描述:
我大哥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第五工程处修建石垭隧道工程的民工,从2003年一月开始工作至今, 2004年8月14日下午5点半下班,连续工作了2个班次,约十个小时,下班在食堂吃完饭于6点左右回工棚,为其妻(精神病患者)煮饭,到自来水管边接水,(水管在离渠道边30-50厘米左右,渠道内正在通水,水流湍急,渠道边没有任何防护设备,)滑入渠中,被水冲走,(当时大概6点过5分左右)工程处负责人和民工沿渠想救助,但水流太急,他们并没有下水救助。他们马上报警,报保险公司,并通知沿途各电站打捞尸体,亦通知其家属到场,作了解释工作,并未说如何解决,只说等打捞到尸体后再说。(大哥月收入1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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