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我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劳动合同,公司方只按条例行事,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我该用怎么样说辞去协商
更新时间:2020-06-23 08:19:11
问题描述:
人事昨天发来消息,上个月的考勤我一共有10次未打卡,7次下班3次上班,但实际我确实上班了,有监控以及其他记录能证明。和主管联系后回复违反公司条例就得承担后果,人事回复条例内容为:超过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分别扣除50,从第六次按照旷工半天算,之后每增加两次算旷工半天,附带300左右的奖惩处罚。我不能接受的点是公司在算旷工的情况下还要扣奖惩,我愿意承担公司的违纪罚款,但不能接受明明上班了,却不采纳其他佐证就判定旷工处理。
疑问
1.企业这样算旷工是否合法?我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劳动
合同,公司方只按条例行事,并以参加过入职培训的说辞(包括考勤培训) 强制扣款,金额约为六,七百元,我的月工资为5000
2.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走
劳动仲裁?除了收集在工作证明,还有什么样的信息会对我有利?
3.下周一会和人事有一个面谈,我的需求是:希望公司不算我旷工,但是公司考虑的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该用怎么样说辞去协商?
4.谢谢您的时间,我还没有仔细看劳动合同,还有公司具体的考勤扣款,细节方面没有办法再提供,希望您对这件事大体的方向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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