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当时他爸是找他爷爷拿钱出来自建厂房的,当时我妈是找了个投资者才把自建厂房建好出租的,还有什么方案
更新时间:2020-06-16 10:14:31
问题描述:
我妈二婚,配偶有3儿女,一子残疾人,2014我妈和村签了
合同,2015年配偶自然死亡。2020年
征收我妈的租用土地和自建厂房,拆迁赔偿款个人所得40万,对方要求我妈分40万拆迁款给他,都是我妈妈一手操办的投土地,签合同,交租金,找了个投资者共同自建了厂房。他发了告知书通知村不下发拆迁赔偿款给我妈妈。昨天开庭,就说这个是他爸爸的遗产,我和我弟弟没资格分这个
拆迁补偿,还说当时他爸是找他爷爷拿钱出来自建厂房的,但是他爷爷又过世了,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妈妈一人承担的,当时我妈是找了个投资者才把自建厂房建好出租的,合同都有。他说不承认这份合同,说我们没有和他们生活过,当时我妈妈09嫁过来,我和我弟弟两人还没满18岁,还是在校学生,他要求36万,残疾人16万,他跟他妹各要10万。今天的律师给不了我们信心,人家律师提前15天已经提交所有的资料上去,昨天开庭审理律师才把我妈妈的资料提交上去,现在庭后调查……我想问胜算大吗?还有什么方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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