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合同中规定要我全部承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合乎有关劳动法律、政策吗?单位部分我能否不交?
更新时间:2004-08-02 20:40:53
问题描述:
99年7月我与单位订一份租赁经营合同,我租赁单位一台大货车,约定租赁期间我不交单位租金,单位停发我工资,经营费用自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以及公积金等,由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都由我个人承担,按月向单位缴纳,并交纳200元/月的管理费。现合同还未到期,因我欠单位费用已达数万元(社会保险等费用单位已垫付),单位催交,我无钱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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