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你,这样的合同是不是合法合同,如果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是不是应该不扣违约金?我必须要交违约金吗?我能要回押金吗?如果我依法可以要回押金,房主不给,我应该怎么办?,请尽快回答,我需在8月3号前办
更新时间:2004-08-04 18:31:43
问题描述:
今年2月我单位在一写字楼租了办公室,租期为一年,交了两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7月因为单位解散,所以要退租,房费及物业管理费已缴清。当时租房合同上写了“如提前解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并且要扣违约金,违约金为全年房租的20%,押金如不够20%,需补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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