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关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及申请程序: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且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3.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需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
收养关系,但已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
4. 申请家庭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如购买公有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 特定人群的证明材料,如孤寡老人、军烈属等。
5. 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布,然后将材料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日内对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民政部门。
4. 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日内对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并反馈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15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