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没有生产任务,单位又有生产任务了,请问这个政策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0-06-10 09:45:17
问题描述:
我公司过去周末加班一直发放双倍工资,现在单位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如果每个月加班4天其中两天每天给16小时的加班工资,另两天每天给8小时的工资,每天还差8小时的工资先给存起来,公司起名叫调休账户,等存够80个小时后,半年后,如果还有生产任务,每个月还加班4天就按过去的政策都给双倍工资,如果没有生产任务了,先休年休假,把年休假休完后还是没有生产任务,就休调休账户里面的80小时,假如说调休账户里面休了48小时,单位又有生产任务了,要的比较急,需要加班加点的完成,我们还得加班补齐80小时后才能拿到另外两天的双倍工资,请问这合理合法吗?这80小时如果因工作需要一直没有休,等到了一年后才给工人兑成工资发放。因为我们现在的生产任务要的比较急,需要加班加点的干,但是生产任务不饱满,也就是4个月的生产任务,公司出台这个政策就是针对普通的劳动工人侵犯了我们的利益,请问这个政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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