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谢谢您在百忙中给我回复!我还有个问题想请问1.我觉得职务侵占罪有点勉强,这不是收银机里少钱,他可以接触得到,这是监守自盗!可现在是保险箱里的钱少,这是只有店长、副店长有钥匙才能开的,首先钥匙没了,
更新时间:2004-07-27 10:25:59
问题描述:
7月12日早店长发现保险箱的钥匙不见了,(7月11日15:00有用过)等至当晚23:00大夜副店来上班,用她的钥匙打开保险箱,发现里面一包营业款6099.7元不见了。随即查看录像带,看到7月11日晚班(15:00~23:00)当班职员将晚班的录像带擦掉了。第二天找来谈话,对于这事的解释是上班时有违反公司规定抽烟,不想让店长看到,对于钱他不承认,但愿意负责。并立下字据,说18日还钱,但18日并未还,14日时有去警局,警察说要15000才能立案,所以建议我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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