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继承份额,他们都放弃继承后,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和动迁办签定了安置协议。我和我女儿有继承份额吗?
更新时间:2020-08-25 05:01:3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房子位于青年路,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我公公于1989年去世。我公婆共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和我老公都是2婚,他有2个女儿都随他前妻生活,我们是1993年领证结婚的,当时我女儿7岁.随我们一起生活。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2012年我老公不幸猝死,我们按照
法定继承程序,去公证处公证了我们自己 住的房子由我,我女儿,他的2个女儿,我婆婆按法定继承份额继承,他们都
放弃继承后,最后由我一个人全部继承,过户到了我名下。(我把该给她们的钱都给了)。2013年,青年路我公公的房子要动迁,我婆婆和她的儿子,女儿,2个亲孙女(我老公的2个女儿)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和动迁办签定了安置协议。2014年我婆婆去世了,她们又内部达成共识,由我老公的侄女继承
安置房。当时他侄女给我打电话,让我和我女儿带上资料去公证处办过户手续,后来又说没有我女儿的,最后又说,她如果认可有我女儿的话就一口价75万的总价分割,我没有同意。因为我小姑子说过,房子按市场评估价是120万,如果自己家人要买就按90万算。后来就再也没有找过我。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女儿有继承份额吗?因为我公公先去世,接着我老公也去世。再后来我婆婆也去世。能确权吗?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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