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嘱的三种分类
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 **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二、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1. **代书遗嘱**:需有两名见证人。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
- 至少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另两位为见证人。
- 时间要写清楚,包含年、月、日。
- 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特别提醒: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2. **公证遗嘱**:形式最保险。具体程序如下:
-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 公证处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3. **口头遗嘱**:要防失效。建议:
- 只适用于危急情况,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自然失效。
- 订立口头遗嘱时,找到符合条件的见证人。
- 危急情况解除后,尽快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