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示我要注明哪些具体条款?
更新时间:2007-02-14 07:52:47
问题描述:
我和我爱人都是再婚,且都有各自的小孩,目前来说我们俩的感情还算很好,但是我小孩一直不接受我爱人,俩人的关系搞得很僵可以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婚前我买了一套分期付款的商品房,首期款加装修费20万左右,现在除了银行贷款,房子现在加上增值部分估计可到40万左右,现在我爱人以为保障能长期和我在一起为理由,要求我把房子过户给他,但是这样做我又担心将来万一发生一点什么事,我把一生的积蓄全部搭进去我将一无所有。现在我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不想将来损失太大,请问:我如果把房子过户给他,有没有一个合法的规避风险的办法,如果有,我应该怎样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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