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向法院提出其可以提供两处房地产抵债,但只是让我们选择其中的一套房子来抵债。两处房地产加起来的总额才能达到17万,遇到此情况,法院是否可以将该二处房地产查封(对方提供的房产,但产权不是本人)?是
更新时间:2004-07-06 06:48:28
问题描述:
我是普通的债务纠纷。本案我们已经胜诉,只是执行的问题。而对方有足够的资金或房地产抵债。但因为其有装修公司,他的房地产有很多都是抵债的房子,没有办产权,而法院也无法将其房子查封。现在对方提出用一处房地产来抵债,但经我的调查,其只值9万元,而对方欠我的债务为17万。而法院执行人我认为他的立场没有放正,站在对方的角度来劝我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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