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更新时间:2004-07-05 14:14:14
问题描述:
首先感谢律师您在百忙中给我回复留言,很是感激!我还想知道,从1995年4月28日至今已经有9年多的时间,单位同工不同酬,正式工1100-1200多左右,我300-500不等,我可以申请补加工资差额吗?我不想在此单位继续,可以申请单位赔偿?我将这件事情向我当地劳动监察反映,会不会因为是国家单位不予受理或拖延?请您在帮帮我,我万分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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