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我被辞退了啊,我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否合理呢?
更新时间:2020-05-23 00:27:21
问题描述:
2018年四月,我与
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
合同,约定试用期自2018年4月9日到2018年7月8日完了,我担任客户经理,每月底薪3000,5月24日,我肾结石住院治疗病,做了手术治疗,而就在就在我住院的同一天该公司为为我办理了入职手续和社保缴费登记,并缴纳了4至6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用,六月我出院结账,共支付了医疗费用,两万元出院后,我仍到单位上班,但在8月3日,该公司向我发出了辞退工单及劳动手册的通知,我被辞退了啊,我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报销我的住院支出费用两万余元而公司则,表示由于我的医保账户是在单位缴费后,六月份才开始启用,这之前我的支出的两万元医疗费用不应该由单位承担,我想问一下,就是关于医疗费用问题,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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