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范围内医药费用,医疗费用还需要六七万,关于赔偿和医药费用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0-05-29 14:43:4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在北京送外卖,于2020年5月12日11时5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与慧忠路交叉口处,与一辆逆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哥哥目前在航空总医院就医,腿部骨折,截至到目前为止,肇事者一直没有露面,电话沟通一直说没钱,让走保险。但是对方本身没有交强险和摩托车驾驶证,并且保险也是出院后报销,但是我哥的腿目前继续动手术,医疗费用还需要六七万,目前家里实在没有办法解决这笔钱。和交警沟通,交警说只能处理他个人,需要拘留肇事者,关于赔偿和医药费用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范围,医药费用只能协商或者走保险,可是对方目前一直不露面,电话也一直说没钱,让他联系他的家里人,他也不联系,这种情况,接下来我们作为受害者,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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