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这笔贷款是否应该由担保人偿还?2.如果找不到我父亲的这位同事,可不可以由他家人赔偿?谢谢!
更新时间:2004-06-20 19:59:14
问题描述:
我父亲原是一名会计,在1990年,替一名同事作担保,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魏集镇张集中国银行贷款5000元人民币。一年后,这位同事无故失踪(最近才查清在内蒙古一带),再也无法联系得上,他的家人也无法寻找到他的下落。2003年12月11日,突然接到一张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魏集镇法庭的传单(这家银行上诉到法庭),向我父亲索还5000元贷款,另加还利息7000元。因为此,我父亲的退休金一直未能拿到。而且至今仍在受法庭的干扰。 (我父亲至今与法庭正在交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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