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劳动合同签订公司(甲方)
更新时间:2020-05-16 12:02:57
问题描述:
本人与一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址是
广州,但下面有一条是除零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经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工作内容,或指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工作,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上述安排和调整。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部门和工作内容,甲方按照乙方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薪酬及薪酬支付方式;公司以这条为理由要求我去其他城市工作,因为要照顾家庭,被本人拒绝,公司想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且调往的城市并不是本公司的项目,是其他公司的业务范围,劳动合同签订公司(甲方)并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在当地,公司纯属就是故意想无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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