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电台这种没有经本人同意,擅自播出本人不愿播出的内容,是否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已经对我造成了精神损害,我是否可以起诉这家电台!多谢回复!
更新时间:2004-06-19 10:33:45
问题描述:
事由: 去年因为找人,我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后来一家电台找到我,并制作了一期方圆调查的节目(出于好心),但是今年因为案子破了,这家电台又找我想做一期节目,我非常明确告诉他们不希望他们做这样的节目,但是最后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用去年录制的节目进行加工并新增了内容后制作并播出了一期节目,内容有我的整个采访过程(去年录制的,没有经过马赛克处理,还有我的手机号码)。节目播出后,我接到几个陌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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