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1996年与市局签订定向委培合同书一事。我是属于大中专定向委托生,襄樊市人民政府下的有文件,1999年,我父亲曾向政工科咨询我在上学期间交的800元办干部指标一事时,局政工科解释说我们这是垂
更新时间:2004-06-17 21:00:24
问题描述:
我是某市地税局办公室的一名打字员,属内部子女,1996年9月在襄樊财校就学,学习的专业为财会,当时上学时曾与地税局签订了一份定向委培合同书(合同规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安排到地税局工作),学费为3800元(其中3000元是学费,800元是干部指标),在校期间,我认真学习,乐于帮助同学,深受老师、同学们的好评,多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1998年11月1日,地税局政工科通知让我于11月2日到刚刚成立的市地税局某所报到,并将我的学生档案调入地税局,我那里从事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到发工资的时候,结果没有我的工资,我的家长找到了当时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咨询政策,他说:“你的孩子现在还在实习期,没有毕业,等一拿到毕业证,立马儿把工资加起来”。当时事实也是如此, 1999年9月,我的实习期满,顺利毕业。市局决定从99年9月起按月发放工资200元,1999年底,由于上级文件精神,大概意思是退理临工,我的工资由200元调到60元, 1999年12月,市局人教科通知我到局办公室报到从事通讯员工作,工资每月60元,到市局后,我克服重重困难,扎实工作,得到了市局党组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利用良好的学习环境,认真学习了微机应用及公文处理知识,这也为我后来从事打字工作奠定了基础。2001年,由于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局机关撤销了通讯员岗,经党组研究决定,安排我在办公室从事打字员一职,工资调至120元(含60元微机补助)。我认真学习公文处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相关的软件,并把它们运用于工作中,大胆开展工作,勇于创新。当时局机关的微机还没普及,大量的打字工作都是在打字室进行的,我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用在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上,在局里熬通宵赶工作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我因过度用眼,视力由100多度下降到400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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