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末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更新时间:2023-01-28 16:31:05
问题描述:
公司与裁人为名在未和我极商的情况下强行调岗从上班时间十二小时到班,变成了八小时常自班,我说我上常白班有困难。厂领导调岗应该有相关的手绪,这是车间的规定。如果不服从,继续待在原岗位,由此造成质经济损失自己负责。强行派人顶替了我的工作岗上。交回公司人亊管理部,从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至十=日公司未能给安排新工作岗位。请问车间伯词岗合法吗?是否属于末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造成的停工是否属于非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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