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厂处理事情随意性很强,厂里这样决定是否侵范劳动者权益?申请劳动仲裁,会胜诉吗?我也不是想推卸责任,只想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4-06-16 10:31: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国营企业工人(车工),前几天加工一批产品时,被检验发现有个别产品有(椭圆)缺陷.检验对产品进行抽检,叫我选出来,选出后我依惯例进行返修(在专用夹具上),返修好后的我就摆放好,最后有十几件返修不出来,基本相当于废了,我发现这十几件有个规律,就想了个办法,拿了一件在虎钳上夹了一下,想修正一下椭圆,不知不觉中就违了章,而且被领导发现了,领导批评了我给质量留了隐患,事后我没将这件产品跟合格品混在一起.领导让我写了检查,让检验对这批产品进行了全检.一共248件,有40件不不合格,厂里规定废品超过20%,下岗10~30天,罚款100~500元,由于40<248*20%,最多赔成本费40*6.8*50%+200元,而厂里因怀疑其它产品我也有用虎钳夹过,将248全算成废品,赔成本248*6.8=1686.9,罚款500元,下岗一个月,半年分红 年终分红要少30%,直接损失2186.4元,间接损失月工资(1000元)+30%分红=2300元以上,我对此不服,要求厂里进行检验后认定废品,厂里说检验不出来,还将产品丢到废品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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