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以每小时12元计算,现在每周找他们借支生活费也不理不睬的不给了,他们这是违反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23-01-28 19:51:3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来自湖北
恩施的打工者,2020年3月2号到广东
惠州市,由地址在惠州潮流商业广场(潮楼)三楼的《惠州诚鑫信劳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到惠州国美通讯制造中心从事临时工劳务工作,签定合同每小时16元,次月底发上月工资,每周可借支200-300生活费用,但是我3月份的工资被一天拖到5月7号才要到一部分,并且以每小时12元计算,再扣除3月4月借支的费用,还有每小时4元的计1千多元未支付扣压着。并压着4月份的工资,现在每周找他们借支生活费也不理不睬的不给了,星期天厂休我吃饭都没钱。我家有两小孩上学上有父母,来惠州干活快3个月了才给家里打回一千块。请问律师,他们这是违反劳动法吗?我要不想干了如何才能拿到我的工资?请回复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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