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交通局为何多年后还要罚款?我该如何处理此事,买方有无责任承担此事?
更新时间:2004-06-08 11:29:15
问题描述:
事情大概经过:我爸于1993年将摩托车卖给谭先,且曾经多次叫他过户,但他置之不理.后来改转车牌(是所有当地摩托车都要换新牌),因要我爸写证明才能转牌,就借此机会卡住他,要他过户,但这次又被他欺骗,他说要转了牌才能过户,于是我就写了证明给他转牌,后也写了证明给他过户.此后,我爸从交通局接到追缴路费通知书,并到交通局申诉理由.但工作人员说只会追究我爸责任且要告到法院,我爸说也是受到人家的欺骗,应该要讲道理,工作人员就口头答应先处理这件事(欺骗).后来在1998再次收到追缴通知书,养路费408元,滞纳金904元,路桥费312元,合共1624元.我爸要求买方交款及了结这件事,他不但不理,还言语恶劣.我爸受到其恐吓,当时又失业,身在水深火热只中,无能力处理此事.后来我爸听说如果不过户出了交通事故还要追究原车主,就要求对方先把车送回到我爸那里,他也就出钱请了辆车把车送到我爸那里.后在2000年5月收到罚款通知书共5226元,此后2000年7月收到南海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00年9月第二次收到法院传票5974元,9月11日交纳案件执行费50员并将事情讲清楚.2000年10月26日第三次收到传票并搬走电视机一台.11月8日到法院后,由于家庭经济问题,判交纳1000元了结次案.在2000年11月21日将此车报废.但在2004年6月4日我爸再收到交通局追缴通知书共2万多元,并要求3天内到交通局.当年我爸处理此案是5974元,而且已经交钱结案.请问律师交通局为何多年后还要罚款?我该如何处理此事,买方有无责任承担此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