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的工资只按生活费标准发放,还是不去,以哪种理由可以拒绝工作安排,并主动离职后可以获得补偿金
更新时间:2020-05-07 13:36:36
问题描述:
2019年1月初收到公司待岗通知,待岗期限3个月,一直到2020年4月末突然安排工作。待岗期间每月发放几百元生活费,实际每月并未按时支付。另外,2019.1月份公司虽然下发待岗通知,实际用工所在地的项目留到1月末后才开始让我待岗,一月份的工资只按生活费标准发放,未足额发放。现在通知我上班是去还是不去,以哪种理由可以拒绝工作安排,并主动离职后可以获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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