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是否还具有购买原先价格房子的权力?
更新时间:2004-06-01 20:41:35
问题描述:
我想求助是:在我们这个小县城,一家房产公司去年在没有开盘前(估计连土地证也没有批下),在2003年11月份和12月份向广大老百姓收取了2万元的选房号费(预收款),并口头承诺不管今后房价怎么样都保证不超过1700-1900元/平方米,并还说在去年年底前开盘。可事实上直到现在才开盘,价格是2700元/平方米,对此所有的购房者(有300多户)是不同意的,因为我们已经付了2万元的选房号费,而且他们违背了他们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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