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开发商与代理商房地产公司以彩色宣传海报网站等宣传渠道宣传广告,购买可享受当地政府补贴优惠政策。请
更新时间:2020-05-01 21:31:4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2018年的1月7在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宏和珈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与
代理商房地产公司以彩色宣传海报网站等宣传渠道宣传广告,购买可享受当地政府补贴优惠政策。交房后可通过房产证向海安市300元到400元每平方补贴。在2019年1月16日过完户办完产证,像政府提交了相关资料填写了申请表。半年后政府审批未通过,回应白政2017年41号文件,在2017年12月31日已经截止了。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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