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法律的一些了解,我未婚生子的确违法,但是如果现在村委会真的来要求我引产,那算不算侵犯人权?法律对犯了重大罪行的怀孕女性,都不会要求她引产,更何况我,我没有伤天害理,只是未婚生子,更何况胎儿已经
更新时间:2004-06-08 21:22:55
问题描述:
老实说,我是个刚满20周岁的女孩,两年前和男友恋爱,一年前同居,在去年10月初,我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我和男友都很喜欢孩子,男友的年纪比我大4岁,由于他们家是在比较郊区的地方,所以早婚的现象很平凡,他的家人很希望我能生下孩子,但是我的当时的年纪不到20周岁,连婚姻法最基本的年龄底线都不到,所以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我们按照地方的婚俗先办了喜宴,并打算生下孩子后再补办登记手续。现在胎儿已经38周了,按医学角度来说,已经算是个足月儿了,可最近村委说要抓计划生育,凡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超生的女性都要抓起来,被迫引产。因此我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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