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经经过二审判决了,但我不服这个判决,觉得不公正,我还能上诉或重审吗?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上诉或重审?像我这样的案子有机会获得胜诉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4-05-27 19:57:58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弟弟,叫刘**,在湖北孝感一中学习,因为在2001年高考前与老师发生争执而受到老师的体罚和停课20天的处罚,并因此而得了精神分裂症,后经医院鉴定,我弟弟属于四级精神伤残。由于不去参加高考弟弟是不会甘心的,在弟弟的强烈要求下,还是让他参加了高考,后来虽然收到了大学入学通知书却因病而无法就读。悲愤之余我父母只有将学校告上了法庭,结果换来的是长达3年官司纠纷,而且由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审请来的的律师跟孝感中学的法律顾问是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所以没有避嫌,而事先答应给我们作证的同学不知是不是受到学校的警告,都不愿意给我们作证,甚至推翻了之前的作证,结果败诉了。由于孝感中学是市里的重点中学,有着它的特殊地位,令我们的取证很困难,尽管我们向孝感中院上诉了,但还是败诉了,孝感中院维持了原判:将责任的70%判给了我家,学校却只承担了30%的责任,学校共赔款4万余元(包括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讼诉费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