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的判决我不服,如果上诉有胜诉的机会吗?
更新时间:2011-04-02 22:33:03
问题描述:
我去年八月底签订一份厂房钢结构合同,只负责安装总价为三十万,每逾期一天赔偿一万,事后我发觉合同的利害关系要求原告修改合同,当时原告口头承诺将这一条删除。由于天气下雨和材料不能按进度供应所以工程逾期了。去年12月底我被告上了法庭成为被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十二万,工地有很多人做证,证实原告没有及时向被告提供施工材料,和工程设计图纸出错需要返修工程和下雨等原因导致工程超期完成。法院判我‘出庭人与被告存在利害关系,被告亦未能提供其他证据印证其证人陈述的真实性,故本院对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不予采信,被告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额30万的20%承担违约金,即被告应支付原告的违级金6万’。我真不明白工地的工人为何做不了证人?为何法院不去调查呢?送材料来工地每次也有签收日期的,我只包工不包料,所以我无权控制材料的进度和材料的签收。我应该怎么办呢?联系电话;13924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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