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我现在可以告她吗?2、如果可以,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告她呢?如果要打官司,能赢吗?3、派出所的那种说法对吗?4、她的那种行为构成了什么呢?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5、我应该去什么样的地方诉说这事
更新时间:2004-05-21 07:40:5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未婚女子,前段时间一个已婚妇女故意骂我。原因是:首先她先骂我,我就说叫她别过份。她说:“我就过份”说着她就用手一下子就把我推倒在地,接着就是乱抓我的头发,把我的头猛烈地往地上碰,直到现在我的头一直痛。由于当时她是有备而来,我一点防备也没有,我把事情反应到派出所,那里的人说“打架是两人一起打,你打我、我打你的”所以迟迟没对这件事进行处理。当时我只是用双手抱着我的头,请问这也算我打她吗? 我去检查医生说有轻为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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