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签订购房合同,但是财产都是分开的,房子为两个人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0-06-08 22:30:37
问题描述:
我跟老公在2018年3月27日领证,2018年3月28日签订购房
合同,但是直到2020年1月份才举行的婚礼仪式,举行婚礼之前,我俩虽然领证了,但是财产都是分开的,中间他背着我投资别的东西导致亏损欠下了十几万的款,后来虽然原谅他了,但是心里始终不放心,想请专业的律师能够出一份婚后协议书,大致想法是:房子为两个人共同财产,然后2020年1月份举行仪式以前的财产各归各的,欠账也是各归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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