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房屋产权证迟迟未付,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有权向开发商要求赔偿不超过一倍的资金请求。
更新时间:2020-04-23 16:45:0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们买的商品房,开发商已经交付,但是
房屋产权证迟迟未付,经查询开发商的大本也未到不动产中心办理登记(已经违反购房
合同中产权交易的条款,补充说明也未提及开发商违约的处理方案),因产权未办理登记事宜,我们购买方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以及我们可退还的收付款及已交付的房贷,是否有权向开发商要求赔偿不超过一倍的资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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