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告我本人在一家小型软件公司工作,公司没有给予缴纳社保,我会承担什么后果
更新时间:2020-04-20 17:48:15
问题描述:
疫情期间自离,公司是否可以告我
本人在一家小型软件公司工作,签订的劳动
合同是到2020年12月份止,公司没有给予缴纳社保,且公司发放工资也是经常拖延,合同上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是每月5至20号,但实际发薪时间都超过20号。
在疫情期间,本人有在家远程办公,但公司只发放了1月份工资,2月份3月份均未发放,在三月底我在微信上向老板提出了辞职,但未有提供辞职文档,只有聊天记录。
且已经明确说明不再去公司,但公司上级找我询问我负责工作内容时我仍然有做解答,现在我已入职另外一家企业,与原公司不存在任何业务上的冲突。
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下,公司说要告我让我赔偿,我会承担什么后果,且当初在公司时签订了竞业协议,是不是我不能再做软件开发这行,还是只是不能去原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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