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保经办管理规定,每年的12月份参保单位应当申报当年度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后
更新时间:2020-04-17 20:37:38
问题描述:
,按照社保经办管理规定,每年的1-2月份参保单位应当申报当年度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扣费的原因可能是您单位未申报2020年的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基数后,对银行代扣企业,社保经办机构将于每月的15日核定应缴社保费,并自16日起通过银行扣费。疫情期间,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申报期延长至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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