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可以提出正当赔偿吗?3.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20-04-14 21:50:1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春节加班:1月底我给公司报了1月25日、26日和27日三天的共计36小时加班,公司给我发了加班工资2万元,事后公司让我提供打卡记录,我没有打卡,所以提供不了打卡记录,公司认为我没有加班,通知我把2万元加班费退回公司,我也已将2万元退回公司;但是25日、26日和27日三天我实际有加班和工作,有工作记录,并且1月28日、29日和30日、31日都有加班和工作记录;
2.2月初我通知其他同事加班,事后公司没有发加班工资,同事找公司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告诉公司是我承诺会发加班工资;实际情况是我2月初我电话告诉我的主管现场要加班,并且有人提出要求有加班费,主管没有拒绝,并且让我按公司流程发加班申请的邮件,我按要求发了邮件。现在公司认为同事反馈是我承诺有加班费,要求我承担加班费。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我春节瞒报了加班,属于违纪,已经构成欺诈;私自承诺发员工发加班费,属于渎职,现在公司以我违纪和渎职为由要解除劳动
合同。
我的问题:
1.以上行为构成欺诈和渎职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如果解除合同,我可以提出正当赔偿吗?
3.我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吗?你们怎么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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