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律师,我该不该负责任?该负多大责任?我女朋友目睹了事情的经过,她如何能为我作证?在法院如何才能最大的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律师!
更新时间:2004-05-07 09:40:56
问题描述:
25日晚9时多,我骑自行车在自行车道上逆行,在抚琴西路286号处与迎面弛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在相撞前我已停车,但骑电动车的女子车速太快以至她从她的车上扑出来嘴部撞在我的肩上,上门牙撞断两颗,但当时没断。我左肩撞了一小孔。当时去医院看了30日她的牙才断了(不是掉)。她说补牙要5000元,要我出。 相撞前我已停住车,自行车未带东西,对方车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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