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在这起事故中我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是全责吗?
更新时间:2020-04-14 21:59: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方摩托车和对方自行车以正常速度同向行驶,我方行驶于马路中间,自行车行驶于马路的右边。在距离路口约30米处时,对方自行车欲快速横向通过马路,到达马路的左边。我方摩托车后方的木板碰到了自行车的手把,导致对方(自行车车主)倒地。我方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最终伤者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请问,在这起事故中我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是全责吗?我方应该如何做?(当时我方未报警,未拍照,也没有做车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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