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35000块钱,不然就要起诉我,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4-12 19:16:05
问题描述:
你好,我过年时酒驾把人撞倒了,然后当时都认识就没有报警,去到医院的时候对方怕你交两万块住院费不然就报警处理,当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甲方必须保证把病看好,没有写赔偿金和其他费用。当时是胸12骨折了,现在已经出院两个月了,人好
好的就等一年后取钢针手术了。然后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35000块钱,不然就要起诉我,这样合理吗,取钢针也花不了35000,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