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约定试用期工资2400,索要赔偿?
更新时间:2020-04-09 01:27:29
问题描述:
1.2018年6月5日应聘入职,试用期三个月,约定试用期工资2400,转正后公司给买“五险”。
2.9月5日转正并签订三年劳动
合同,工资一直为2400,2018年11月开始到账工资2600,但一直没有按规定买五险,多次要求后直到2019年7月份到账工资内才体现出扣缴养老保险的情形。
3.多次催交养老保险无果,2018年9-12月份养老保险个人已缴纳,2019年1-5月份断缴,公司于2019年6月份才开始核缴保险。
4.已于2020年2月6日辞职。
我该怎么样与公司交涉?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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